【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xiao878”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峨山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根据《2020年玉溪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局实际,我单位积极配合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按时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峨山县水利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和《峨山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组织到位、任务明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建立情况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在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了《峨山县水利局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峨山县水利局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层级、内容方式等,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在监管平台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行业领域监管实际,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对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以及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情况
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制定了《峨山县水利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涵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不再擅自开展检查;按抽查计划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在每一项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抽查检查归案材料。
(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根据2020年度峨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我局未列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中,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在本领域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活动。
三、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情况
建立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实现互联互通,满足双随机抽查需求,归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实现本部门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和共享。有关监管信息应当对通报或者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加强工作街接,充分利用工作职能和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合力。
四、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省级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嵌入审批和监管工作流程,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各环节。
(七)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科学开展系统内业务指导培训和宣传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和检查,并留有痕迹材料;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总结材料。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素质水平。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应用,及时安排部门联络员参加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安排抽查事项涉及的股室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利用单位周一学习日的机会,加强对单位职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的传达学习。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面不够广泛,广大干部职工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晓度不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学习,让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起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识。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抽查结果的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精神。
(二)存在部门联络员、股室中心业务人员以及录入系统的执法检查人员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操作不熟悉,操作不熟悉主要是文件宣传少、学习少、培训少。在以后的工作中部门联络员要加强做好上情下传及下情上报的中间桥梁工作,及时传达文件,加强业务学习、平台操作学习,强加与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沟通学习,加强与业务股室中心联络配合。股室中心业务人员以及录入系统的执法检查人员除加强对文件的学习外更要加强平台操作学习,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