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原告(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刘培炼,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杰,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维纲,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刘恩,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邹永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傅建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物申请质量鉴定,在鉴定期间被告撤回鉴定申请。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诉,本院受理被告反诉后,本案转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邹永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提供给被告各种规格的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尚有货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订立合同的实际时间应是20xx年9月1日,同时被告已经付清了全部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根据20xx年9月6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应于同月7日前供货,逾期供货一日应按总货款的1%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货物,迟于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3天,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43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
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应是20xx年9月6日,反诉被告实际是在同月6日就交货了,由于反诉原告提出规格不合适,要其他类型的钢材,故反诉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诉原告所需的钢材。按合同规定是反诉原告带款提货,是反诉原告违约在先,同时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1%计算应属过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为:
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原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被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1日。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签订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同时被告在反诉状上也明确认为是9月6日,被告也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可以证明是9月1日。故本院确认原、被告所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
二、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被告已付货款多少元?原告认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货款100000元,同年11月卖给原告价值6724元的货物,同年12月19日卖给原告价值34950元的货物,20xx年2月7日付货款86944.20元,共计被告已付给原告货款228618.20元。被告认为已付上述款项是事实,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银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货款。原告认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货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货物的款项,且与本次货物的规格也不一样,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9月6日,且合同约定了带款提货,故原告的异议成立。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本院确认被告已付货款228618.20元。
三、反诉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给反诉原告的钢材根据合同规定是否违约?反诉原告认为,反诉被告应于9月7日前供货,而其于9月10日供货,逾期3天构成违约。反诉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故反诉被告应依约支付8243元的违约金。为此向法院提供了双方所签订购销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货单1份。反诉被告认为,在9月6日送货后,根据反诉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规格的货物,反诉被告没有违约。本院认为,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送货单看,反诉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货物与双方所签订合同所需钢材的规格不一样,且反诉原告收货后在合理期限内也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故反诉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货行为并未构成违约。
通过对上述争议焦点的认定及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给被告约定规格的钢材一批,同时约定带款提货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给了价值为274795.25元不同规格的钢材,被告在收货后已支付原告货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违约金5649.92元的计算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钢材后,尚有46177.05元货款未付,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货款,已构成违约,对被告逾期支付的货款原告要求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对原告违约金的计算也没有异议,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649.92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诉原告诉称反诉被告构成违约,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34元,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共计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243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20xx元,反诉受理费340元,合计240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此处隐藏7345个字……2、出卖人托运的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级运输后的完好程度,由买受人在收货时按随货清单清点验收,并在反馈单中签字,若有异议,在验收反馈单中填写清楚,与标的物的运输方双方签字,并协商处理,在十日内将结果反馈到卖方。
六、 结算方式
1、卖方产品生产完毕后,发货前买方支付 元;
2、产品到场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后,买方支付 元;
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正常运转后九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4、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发票。
七、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卖方派工作人员到场指导买方安装调试本合同产品,并培训买方人员能熟练操作该产品;
2、买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
3、买卖双方签订安全安装调试协议书,凡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工作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产品保修期
本设备自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卖方对产品终身服务,收费须合理。
九、双方责任
(一)买方责任
1、买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卖方;
2、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若买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买方
要求,则有权拒收货物,并视为卖方违约,由此买方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二)卖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时,卖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买方确认,并将此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卖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0171-20xx)、地方相关法规以及买方的需要。
3、卖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和损失的,所有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4、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失,卖方负责无偿提供能够满足买方需要的设备。
十、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单方废止或变更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其他违约的按法律规定。
十一、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产品保修期结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买卖合同 篇9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一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累计行使里程 公里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营运□非营□其他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甲方应提供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证 □其它证件 __________。证件总计______件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政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