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织是党在各级党政机关中设置的基层组织。其职能主要有教育、管理、保证、监督四项。从实践来看,机关党组织在履行其职能时,最难的莫过于监督职能的发挥了。而这恰恰又是机关党组织工作的重点和最具特色的方面。为此,就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机关党组织在履行监督职能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党
政机关无论层次高低、机构大小和人员多少,都或大或小地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若得以正确运用,就可以造福一方、振兴一地;如果滥用,也会贻害人民,滋生腐败。因而,我们党在执政以后就十分重视对党政机关权力运用的监督,以防滥用行为的发生。机关党组织的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由于它处于党政机关内部的优越条件,较之权力机构的监督、专门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等方面来说,更为直接、具体和实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机关党组织的监督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全面贯彻执行,关系到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否正确行使,关系到党和政府能否取得人民信任和拥护的重要问题。实践表明,哪里的机关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得好,哪里的机关作风和党风就端正,党员干部中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就少,工作就卓有成效,也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好评。反之,哪里的问题就多,甚至会出乱子。
毋容置疑,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的重视,其监督职能也有一定程度的发挥。但是,也应该看到,机关党组织工作仍然是整个党建工作中的一个比较薄弱的方面,与党政机关所处的重要地位很不适应,特别是监督不力的问题还相当普遍和突出。其主要表现大致有四方面:一是对较高层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放松监督,而对普通党员则忽视监督;二是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落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尤其是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相当多的机关党组织内开展不起来,缺乏积极的思想斗争和有力的监督;三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机关党员中的问题;四是对违纪党员的处理,往往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以致于执纪不严,处理上偏松偏宽,使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
1.心理方面的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对领导干部传统的敬畏心理,不少机关党员和机关党组织的负责同志,往往把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带进党内,总担心批评党员领导同志的缺点、错误会造成日常工作的不利或被动,有的甚至担心会被“穿小鞋”。因此,在党内生活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敬而远之,对他们的缺点、错误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轻描淡写,隔靴搔痒”。二是对普通党员干部,则认为这些同志大都是从基层精挑细选上来的,素质好,觉悟高,“响鼓不用重锤敲”,监督松一点也不会出大问题。三是怕“亮丑”。一些同志片面的从维护机关威信的愿望出发,对机关党员的问题遮遮盖盖,有的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监督流于形式。
2.客观上的原因。这主要有:一是机关党组织一般是跨处(科、室)建立党支部,而各处(科、室)业务不同,工作相对独立,因而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程度有限,增加了监督的难度。二是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多,流动性大,单独执行任务频繁,难于实施有效监督。三是机关党组织工作常常受到业务工作和行政领导的制约,组织活动的时间、人员难以全面落实。
3.体制方面的原因。这具体表现在:一是机关工委、机关党委机构不健全、编制难落实,人员偏少,特别是纪检力量不足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单位甚至把机关党组织工作机构作为安排年大体衰的老同志的地方。结果导致机关工委和党委忙于应付日常事务,难得有精力去检查和督促监督工作。二是机关党组织不参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领导,本单位党员行政领导也无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责任,使机关党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督条件和监督手段。三是绝大多数机关党支部书记是兼职,并且这些同志大都又是本单位的业务和工作上的骨干,客观上难将行政业务和党委工作兼顾起来,从而出现机关党员不愿在机关支部内兼职的现象。
4.制度性的原因。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关于党内监督的原则性制度多,而具体性、程序性、可操作性的监督制度少,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是遇事无章可循。例如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问题,上面只有原则性要求,而对不执行或不很好执行的同志如何处理,则没有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自觉性不高的领导干部对参不参加支部生活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二是对机关党组织监督的内容、方法、程序等没有明确详尽的制度规定,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操作起来无章可循。
二、机关党组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
党内监督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得以有效发挥,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具体来说,当前要
着力搞好以下工作。
1.加强机关党员的教育,提高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机关党组织要在抓好党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强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廉洁为民、党员标准等有针对性的教育,通过教育,使机关党员明确:(1)自觉接受监督是共产党员高度党性观念的具体体现,是克服各种错误
思想的侵蚀、防止发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是使个人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2)党内监督不是某个组织或个人的事情,而是所有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更多请你搜索www.)在党内,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坚持对同志负责和对自己负责的一致性。(3)在党内,无论其职位高低都是普通一员,不允许有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都必须自觉地无条件地将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
2.建立健全监督网络。这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制订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相互之间、机关上下级党组织之间,各组织之间、党员之间以及党外群众对党员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形成纵向与横向密切配合的监督体系,使机关党员始终处于党内外的有效监督网络之中。(2)充分发挥机关纪工委、机关纪委的专职监督作用,配齐、增强机关纪检力量,并使他们能集中精力去抓好党风党纪的教育、检查和查处案件的工作。(3)机关党组织要善于借助专职党政纪检部门、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监督力量,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以增加机关党组织监督的渠道和威力。
3.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地位。我们知道,作用与地位是紧密相联的,没有一定的地位,作用就难以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与其缺乏应有的地位相关,为此,我们必须要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地位。第一,让机关工委参加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和不设机关党委的机关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要列席所在单位党 ……此处隐藏4667个字……上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观念,促进了我市物价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都相应向前迈了一步,被省物价局评为“抗非典控物价先进单位”、“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律
市物价局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的方针,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通过认真总结我局廉政建设工作实践,深刻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我局党组明确提出“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工作思路。为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纪检组和监察室,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工作,定时调度、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使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既是上级部门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局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为确保生活会质量,会前确定主题,认真准备,广泛征求全局干部职工意见。生活会上党组成员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条加以落实。通过学习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的认识:一是反腐倡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二是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物价工作的始终,建立起全方位的防腐防线;三是要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从而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
二、抓教育,警钟常鸣。
人的行为是由思想、动机决定的。为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防腐能力,我们在全局积极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抵制歪风的自觉性。一是开展了宗旨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同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到“129”师开展了“两个务必”再教育;二是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开展了“如何运用手中权力”的大讨论;三是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了严格的机关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学习日雷打不动;四是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以河北省原国税局长李真案为鉴,组织收看了专题电教片;五是认真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动员大会,颁发了考核细则,认真进行了整改,取得了与民有利、与己有益、政府满意的明显效果。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使大家增强了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增强了从严治党、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逐步从思想上树起反腐防线。
三、抓制度,强化管理
通过认真总结以往的管理经验和教训,我们对机关管理方式进行了大的改进,本着“简明、好记、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工作、会议等28项制度,并把这些制度贯穿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围登记制度、局党组《廉洁自律十不准》、《物价检查人员八不准》、《收费管理人员六不准》等制度,规定了物价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开展每项业务中的行为规范。我们在全市物价系统明示“100-1=0”的执法警戒线,叫响“想事、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口号,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越权审批、徇私舞弊和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典型案件。制定了《邯郸市物价局廉洁自律五条禁令》,如严禁工作日中午喝酒,晚上酗酒;严禁参加各种经营场所的不健康活动;严禁在被查和定价单位吃、拿、卡、要、报;严禁着装到娱乐场所和酒店娱乐、就餐;严禁违犯程序擅自批费定价等。凡违反上述规定一次者给予戒勉,违反两次者全局通报,违反三次者给予待岗处分,违反四次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凡本处室人员三次违反上述规定者,处室长自动辞职。为了保障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领导小组和监察室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防治制度流于形式。由于工作制度的落实,今年局机关无一名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四、抓监督,防微杜渐
物价部门是政府的价格执法机关,每个干部都担负着一定的管理职责。只有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消极腐败现象。按照《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的要求,我们逐级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责任状。副局长向局长、党组书记递交责任书,主管局长与分管处室签定责任状。同时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目标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由哪位领导主管,哪个处室牵头,哪些部门协办,什么时间完成,达到什么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从而解决了任务目标不清,指标不硬,难以考核的问题。一是各处室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为实施有效监督、聘了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我局监督员。三是对调定价单位和被查单位实行回访制度。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党员干部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使歪风邪气无隙可乘。
按照市纪委明传电报规定的10个方面内容,经过党组成员自查自纠,对照检查,第一,我们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与经营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第二,没有借假日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第三,没有配偶子女违反从业规定问题。第四,没有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属大操大办婚丧事宜问题。第五,没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或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第六,没有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问题。第七,没有利用房改之机以权谋私多占住房问题。第八,没有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或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问题。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招待标准,控制会议规模,接待费用、会费开支逐步下降。但在上级和兄弟单位来人接待上,有好面子思想,惟恐冷落了客人,影响市物价局的声望和形象,所以有个别高规格接待问题。第九,没有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问题。第十,没有用公款为住宅配备电脑和用公款为住宅电脑支付网费用、违反规定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通讯工具和违规乘车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大差距。通过这次考核,我们一定查缺补漏,完善制度,纠风整纪,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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